旅游导视标识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2020-09-2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受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旅游导视标识系统建设二期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旅游导视标识系统建设二期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Y2020-A020采购代理编号:HNZC-CG(H)-202007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378万元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受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旅游导视标识系统建设二期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旅游导视标识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Y2020-A020
采购代理编号:HNZC-CG(H)-202007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378万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服务费
(元)
1 货物
旅游导视标识系
统建设二期项目
1 项 3780000.00 3200000.00 3920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09月24日起至2020年09月30日17:00止,每日8:00至17:00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
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3、供应商请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081/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
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未进行“报名确认”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ngyang.gov.cn/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
http://ggzy.hengyang.gov.cn/查询数字证书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4009280095,0734-8846545,4006682666,0734-8846535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392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0: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3、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0:00
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7734516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4楼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8573170813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公安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导视系统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