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金科·智汇谷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名称:金科·智汇谷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2.2招标范围:金科·智汇谷制作雕塑、三维字体及户外总平面指示牌等。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1包: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新成立公司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7信誉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1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0月27日17时00分59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科·智汇谷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因该项目一次招标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金科·智汇谷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
2.2招标范围:金科·智汇谷制作雕塑、三维字体及户外总平面指示牌等。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新成立公司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7信誉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中段牛顿国际B座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778897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371-550561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中段牛顿国际B座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371-617788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371-5505616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