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19年度省级“一事一议”项目——博儒桥村3A级旅游村庄旅游导视工程 。招标人为海宁市周王庙镇博儒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镇博儒桥村;
2.2计划工期:(包括方案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全部工程)2020年11月30日前完工;
2.3招标范围:周王庙镇博儒桥村旅游景区标识标牌分布的的方案设计、制作与安装。
2.4合同估算价: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广告设计、景观设计制作、室内装饰装潢),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8:30分至2020年11月4日,上午8:30时止 ,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施工图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周王庙镇招标采购中心(海宁市周王庙镇行政执法中队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4日 下午14: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周王庙镇博儒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立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周王庙镇博儒桥村 地 址:海宁市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潘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311245 电 话:18457321098
传 真: / 传 真:/
2020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