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心医院江东院区标识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020-11-1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质疑答复供应商:厦门尊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碧桂园启航大厦C501联系人:王虹冰联系电话:18205989963被质疑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锦西商务广场4楼5号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081570577(供应商)厦门尊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认为(质疑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江东院区标识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
质疑答复



供应商:厦门尊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碧桂园启航大厦C501

联系人:王虹冰 联系电话:18205989963

被质疑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锦西商务广场4楼5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081570577


(供应商)厦门尊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认为(质疑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江东院区标识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招标编号:5113012020000867)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分有失公正。于2020年11月2日向(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其递交的质疑书后依法予以受理。

本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人的质疑书后,经报告项目同级财政监督部门后,请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经原评审委员会针对质疑事项认真核查后,核查结果确认其评审无误。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1、贵公司质疑事项第一条:贵公司认为评审委员会在设计方案的评分中,我司仅获得24分的总评分,根据权重比计算,即最终总分15分的设计方案仅获得4.8分的评分。而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设计方案的评分标准中明确规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有清单内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设计样图、效果图、点位图、安装方式、用电标注。本项共计15分,每有一项缺失或不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而我司经过精心准备的设计方案详细完整,总页数高达333页,并已提供了完整的设计样图、效果图、点位图、安装方式、用电标注,具体可依照我司的设计方案一一进行核査,然而评审委员会却凭借自身喜好和主观意识,脱离己经清楚量化的评分标准,对我司设计方案评分进行大幅度扣除

质疑请求答复: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已对质疑事项及相关请求进行核查,确定其评审无误。评审专家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专业能力及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独立评审、比较、投标响应是否采信是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预。现将复核情况说明如下:

1、设计图中点位图标识混乱,无法对应辨识,扣3分;

2、设计图中无用电标注,扣3分;

3、设计图中效果图与建筑物实际不符,图中将业主单位院徽擅自修改,选用的夜景灯光模糊,扣3分;

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一项合计扣9分,实际得6分,经济专家未参与此项评分,本项总计得分24分。

2.贵公司质疑事项第二条:评审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规范性的评分中,我司仅得2.5分的总评分,根据权重比计算,即最终总分2分的“投标文件的规范性评分项,我司仅获得0.5分的评分。

质疑请求答复:

贵公司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存在以下细微偏差:

1、投标文件中(34-60页)将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一栏中擅自加入投标人品牌,应扣0.5分;

2、设计图中只有制作方式,无安装方式,应扣0.5分;

3、设计图纸未编页码,可扣0.5分;

4、设计方案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应编制,可扣0.5分。本项未主观评分,为各专家独立评判评分。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质疑人的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南充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科)依法提出投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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