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C20201112406
项目名称:沈阳高新区一区十二园视觉导视标识牌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第1包
包组名称:沈阳高新区一区十二园视觉导视标识牌采购及安装第1包
001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239,847.37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采购及安装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第2包
包组名称:沈阳高新区一区十二园视觉导视标识牌采购及安装第2包
002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203,157.81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采购及安装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
联系方式:024-24895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25158333转8131、8130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221 7101 8260 0081 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媛、邵静
电 话:024-25158333-8130、8131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