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 桂东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桂东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代理编号:YC-CZZF(HW)-202004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YC-CZZF(HW)-2020042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桂东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具体见本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批
533145.93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3.1.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1.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1.gov.cn/" style="font-size: 12pt;">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指2020年6月-2020年11月)内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9年财务报表;
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2.1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标牌设计制作。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0年 12 月 29 日至2021年 1 月 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桂东县红军路5号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购买磋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8 日(星期三) 上午9:30(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桂东县政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桂东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549519256
地 址:桂东县维夏路3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女士
电 话:0735-8822331 16673526086
地 址:桂东县红军路5号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