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导视系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1-2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杭州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导视系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编号:0625-21315045-1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组织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 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序号货物名称预算金额供货期1导视系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杭州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导视系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0625-21315045-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组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序号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

供货期

1

导视系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

19万元

壹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 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1、获取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自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

请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lincai80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0625-21315045-1项目”)

3、采购文件费用:不收取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14:00(北京时间)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2室

九. 磋商时间:2021年2月2日14:00(北京时间)

十. 磋商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2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

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联系电话: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4. 采购人名称:杭州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618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95998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林财

联系电话:0571-85860240

传真:0571-8586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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