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中医医院 拟对 室内外广告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ASZYYY2021002
2.采购项目名称:室内外广告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3.采购人:广安市中医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已落实。
服务期限:一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广安市中医医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两名合格供应商为室内外广告标识标牌制作提供服务,本项目共一个包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ang-an.gov.cn/)和广安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gaszyyy.com/)上以发布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2月23 日至 2021 年 2月 26日 08:00-12:00,14:30-18:00 (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市中医医院(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一号)事业拓展部获取磋商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本项目采购文件现场获取,按相关要求填写响应表格,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本项目相关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4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中医医院(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一号)本项目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广安市中医医院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3 月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 广安市中医医院(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一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广安市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一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8482613709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