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网点室内外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0623-2175N1115018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网点室内外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主要包括网点灯箱、标识,营业厅形象标识,机具形象类形象标识,服务提升类标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综合评分排名先后选取前四名作为项目入围单位,第五名为备选入围单位。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单位的要求为准。
★四、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资格文件”提交了相关资格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应该提供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费凭证。投标人应该提供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3、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金融行业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承诺。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没有被清理退出交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提供承诺。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服务的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3 月 10 日起至2021年 3 月 17 日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2室。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附委托代理人电话和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表的双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可以以邮件的方式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 2 日15:00时(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指定开标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2室
联 系 人:聂毅 杨乐 邱世龙
电话/传真:0731-84514218
电子邮件:hnzb12@163.com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财务管理部。
联系人:张溪
电 话:0731-85603735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