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医学中心主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1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解放军总医院就第四医学中心主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第四医学中心主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二、项目编号:2020-JQ06-G1313三、公告时限: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4月07日四、项目概况:1、招标范围: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拟聘请专业公司承担主标识标牌制作安
解放军总医院就第四医学中心主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第四医学中心主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JQ06-G1313

三、公告时限: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4月07日

四、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拟聘请专业公司承担主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范围为:南医疗楼南立面屋顶加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发光字标识及医院“十字标识”发光标牌;门诊楼南立面屋顶加装“八一军徽”标牌。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最高限价:267307.95元;

3、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4、质 保 期:2年;缺陷责任期:2年;结构安全质保不低于10年;

5、项目地点: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四)外地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五)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入股的企业。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办公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七)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

(八)列入《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9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淀区复兴路28号 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招标采购科招标二室2

(二)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后勤项目公开招标企业报名表》加盖公章(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以及下列信息: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需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查询截图;
(2)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需包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首页-业务办理)】网页查询截图;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5、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外地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8、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入股的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注:(1)相关附件(下载路径:解放军总医院官网-医疗保障-后勤招标采购-下载中心),打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上述报名资料需左侧固定装订为一本文件,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将《后勤项目公开招标企业报名表》作为文件首页,不需另做封面)。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4月07日上午08:30(星期三)(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上午09:00(星期三)(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新门诊大楼9层C区评标室四(1号电梯厅旁)。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上午09:00(星期三)(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新门诊大楼9层C区评标室四(1号电梯厅旁)。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官方网站及院内局域网。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10-669377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招标采购科招标二室2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采购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科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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