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TY-2021-021
项目名称: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2)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5日 至 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
方式:现场发售,可邮购。(1)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邮购获取:供应商邮购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将汇款凭证、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应资料。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拟对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CTY-2021-021。
2、采购项目名称: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10: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邮购获取:供应商邮购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将汇款凭证、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应资料。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3:30至2021年4月6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6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2270119
通讯地址:成都市崇州市怀远街180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龙泉驿经开区支行
账 号:100009000177672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8-84885657
电子邮件:scty@sctaoyu.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怀远街18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227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28-84885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28-8488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