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山景区提升项目标识标牌等设计深化和制作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2021-03-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TMD2021-C-011-A项目名称:天平山景区提升项目标识标牌等设计深化和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6.08万元整最高限价:46.08万元整采购需求:项目背景:天平山风景名胜区是太湖国家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有吴中第一山、江南胜境之美誉,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局的指示精神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1-C-011-A

项目名称:天平山景区提升项目标识标牌等设计深化和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8万元整

最高限价:46.08万元整

采购需求:

项目背景:天平山风景名胜区是太湖国家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有“吴中第一山”、“江南胜境”之美誉,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局的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彰显景区特色、打造核心品牌,管理处拟对山麓区域(即现有核心景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包括本项目的标识标牌、金山石坐凳和垃圾桶的深化设计和更新制作内容。根据天平山景区提升项目的总体规划理念,本项目应遵循“尊重历史格局,尊重自然风貌,彰显天平红枫,彰显范式文化”等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设施标准和水平,改善游客游览体验、挖掘景区文化特质,全面将天平山景区打造成世界一流的赏枫胜地。

内容清单:标识标牌55个(包括一级导示标识2个、二级导示标识10个、三级导示标识20个、四级导示标识23个)、本地自然面金山石坐凳41米、分类垃圾桶30个,具体数量、位置和规格可参考《天平山提升概念方案》、《天平山景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相关内容并进行优化。其成交识标牌的内容素材由管理处提供,如有部分更新内容无外文(英、日语)翻译,由成交方一并完成翻译及版面设计等相关工作,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不额外增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2021年9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1246275296、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1年4月8日13:00~13:30(北京时间)

4.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13:30(北京时间)

4.5、磋商时间:2021年4月8日13:30(北京时间)

4.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7、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注:所有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评标场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1.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灵天路天平山风景名胜区            

电话:0512-6626131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李文祥、吴苏玲、叶韵、高飞

电话:13906203980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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