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店面形象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2021-04-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采购类别:专项类1.项目名称:新品店面形象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新品营销规划,建立新品牌、新模式、新营销,对终端销售渠道店面形象设计及标识制作的供应项目进行立项招标;2.2采购范围:形象设计、制作类。3.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后须确保满足以下条件:3.1具备专业终端店面形象设
采购类别:专项类

1.项目名称:新品店面形象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品营销规划,建立新品牌、新模式、新营销,对终端销售渠道店面形象设计及标识制作的供应项目进行立项招标;

2.2采购范围:形象设计、制作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后须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3.1具备专业终端店面形象设计制作、店面勘测、店面安装指导能力;

3.2为本项目配备专项的设计、策划、制作与执行团队;

3.3曾有过车企行业货其他行业终端店面设计的,需出示相关年度服务合作合同为证明(含合同首页、骑缝章、末页双方公章页、高清照片格式);已服务项目需有过店面设计及制作等实际案例;

3.4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成立时间≥2年,即成立于2019年4月10日之前(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之一:设计、制作、代理;商务咨询、营销策划、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或同类型描述);

3.5近两年(2019-2021年)公司及其分公司无行政处罚及违法违纪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货,不得转包或分包。

3.9在过去承接同类型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4.参与报名

4.1报名方式

4.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奇瑞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https://ebd.mychery.com,《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网站首页“供应商须知”栏查看。供应商根据项目名称,按照报名要求提交资料,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4.1.2如无法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553-5924643。

4.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14:00。

4.3报名资料

报名后请供应商按照所列内容,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完整的资料原件扫描件,资料不齐全的,我方将视为不合格,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3.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3.2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3其他必备条件:依据3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服务汽车品牌的短视频、直播业务培训合同至少一份(提交合同首尾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与车企代理公司签约,可不披露合同金额)。

注: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供采购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技术交流评审通过进入商务后提交投标保证金。

6.1是否缴纳以商务邮件通知为准,在获取进入商务通知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如需缴纳,则缴纳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商务权力(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回传至商务联系人邮箱);

6.2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定标后无息全额退还(违规情况除外),退还到账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具体根据财务计划安排);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招标人告知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6.4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开户户名: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专用车分公司

开户账号:79430188000294390

7.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奇瑞电子采购平台网页及奇瑞招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路717号8号楼

邮编:241000

业务联系人:廖(晶)经理

手机号:13955327320

9.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553-7536670;

E-mail:jjtousu@mychery.com

奇瑞商用车采购部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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