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涌禅城段碧道标识景观整治EPC项目

2021-04-2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佛山涌禅城段碧道标识景观整治 EPC 项目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2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佛山涌禅城段碧道标识景观整治 EP
佛山涌禅城段碧道标识景观整治 EPC 项目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2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涌禅城段碧道标识景观整治 EPC 项目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佛山涌(北至中山公园,南至桂澜路段)
2.3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佛山涌(中山公园-桂澜路段)碧道进行景观提升,涉及改造全长约6.7公里,项目内容包括对堤顶道路、碧道标识、慢行系统进行提升,打造集休闲运动、文化展示、滨水生态体验等综合性功能为一体的滨水景观带。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额约1680万元。
2.4 工期:
工期共 210 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2)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8 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程缺陷责任期 2 年。
2.5 招标范围:
2.5.1 设计部分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完成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竣工图编制、施工图审查以及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中标人需完成或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合同备案、竣工备案等(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绿化、给排水、园建、水利等。
2.5.2 施工部分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按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第三方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办理相关施工报批工作、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包成活等;2)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3)受招标人委托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如有)、合同备案等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4)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5)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6)包结算的编制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5.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4348487.21 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234763.21 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 14113724.00 元。
2.6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相关的全部工作。
2.7 质量标准:
2.7.1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7.3 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
4.2.1 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1)或(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以下①和②项资质:
①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施工单位须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上述 4.2.1、4.2.2 中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4 家,并且应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及责任,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施工方成员提供)。
4.4 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4.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负责水利工程设计的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的负责市政工程设计的成员单位及负责市政工程施工的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2.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负责市政设计和市政施工的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5.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委派)
的要求:1 名
4.5.1.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4.5.1.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4.5.1.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5.1.4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2 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 名,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水利工程设计的成员单位委派)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4.5.3 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1 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5.3.1 对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3.2 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4.5.3.3 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4 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4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5.5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人员的派出方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人员的派出方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人员的派出方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6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项目总负责人除外)不得相互兼任。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牵头人递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或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2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冼工 0757-83780542
邮 编:52800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9 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 1 座 23 楼
2302
联系人:邓工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3939019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zhongzhaofs@qq.com
广东省招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标识标牌厂亚克力板采购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