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防工程标识更新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
启东市人防工程标识更新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竣工验收
时间
车位号前加喷“人防”字样(个)
楼栋数(栋)
管理标识牌(套)
1
启东汽车客运站
2013-12-26
142
0
1
2
中邦上海城B2B3地块
2013-09-25
341
12
2
3
启东新萌花苑
2013-12-02
105
3
2
4
亿丰商城
2014-06-05
137
0
2
5
启东市商务中心楼
2014-08-01
136
0
1
6
外高桥海韵广场
2014-06-15
88
0
1
7
北上海至尊
2014-10-20
99
50
2
8
启东市中医院门诊大楼
2014-10-10
63
0
1
9
中邦上海城D1地块一期
2015-11-12
0
7
0
10
吕四银鹤花苑
2015-05-01
88
2
2
11
西欧龙城
2015-06-19
47
0
1
12
汇金源香花园
2015-07-07
79
3
2
13
中远船务(启东)海洋工程基地办公楼
2015-10-25
41
0
1
14
启东御和湾小区
2015-10-27
445
12
1
15
龙豪海景湾
2015-10-01
42
3
1
16
润江爱登堡(伊顿公馆)
2015-12-02
141
8
2
17
吕四鹤城苑北区(B、C区一期)
2015-02-01
99
20
2
18
万豪花园
2013-01-01
263
8
2
19
启东文峰大世界
2015-11-01
165
0
1
20
东辰公寓二期
2016-04-28
37
1
1
21
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及后勤综合楼
2016-04-18
90
0
2
22
申港鑫座
2016-04-28
44
1
1
23
翡翠苑
2016-09-19
974
4
2
24
瑞德广场
2016-12-05
128
0
2
25
新吕翰林苑
2016-08-10
53
7
2
26
恒大海上威尼斯
2016-12-30
2439
58
3
27
长龙怡景公寓
2017-01-20
72
0
1
28
绿城玫瑰园
2017-08-18
404
13
4
29
欣乐鹤城苑D区
2017-10-12
103
8
2
30
启东中学教师公寓
2017-11-27
0
0
0
31
启东碧桂园
2017-09-04
304
16
1
32
启隆乡新村沙一期06地块
2018-01-19
174
10
2
33
东方维也纳5号楼
2018-01-31
25
0
1
34
启东欣乐城
2018-02-27
108
4
1
35
清华苑
2018-04-10
47
0
1
36
启东取生凯旋华府
2018-05-10
253
15
1
37
永阳地块安置房
2018-08-15
56
0
1
38
大唐佳苑北侧地块
2018-08-21
36
0
1
39
科创大楼建设工程
2018-09-18
170
0
2
40
锦瑞花苑(启东开发区人才公寓)
2018-10-29
280
12
1
41
凯洪家园C区
2018-10-15
198
8
2
42
龙豪花园
2018-10-17
173
7
2
43
翡翠雅苑
2018-10-17
0
0
0
44
启隆乡新村沙B-08地块
2018-10-19
240
10
2
45
启隆乡新村沙B-07地块
2018-10-31
253
16
3
46
皇家花园
2018-11-23
1465
12
2
47
滨海花园
2018-12-26
99
0
2
48
恒大海上威尼斯项目大三期
2018-12-17
389
22
2
49
科创嘉园安居房
2019-01-07
404
18
1
50
华石路、锦绣路地块
2019-01-14
331
4
2
51
盈港公寓
2019-01-18
50
0
1
52
新城吾悦广场
2018-12-31
472
11
2
53
锦程佳苑(锦绣四期安置房)
2019-04-10
423
20
3
54
伊顿蓝庭
2019-04-15
182
8
2
合计
12997
413
85
说明: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广告经营或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等经营范围。
3、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三个以苏防〔2018〕71号文件为标准的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业绩。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询价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
2)报价表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投标人在清单报价表中投报的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4)本次询价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人的成交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报价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旧品拆除清理费用、作业现场保洁清运费用、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与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和小区业主协商处理的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单价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
5)招标人设定了项目投标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最高限价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联系人:卞海兵
联系电话:13584731566
代理单位: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海丹
联系电话:0513-6803991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5)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三个以苏防〔2018〕71号文件为标准的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8)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06月02日上午09:00—09:30送至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东会议室(启东市公园中路842号)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02日上午09:30时。
5、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三、商务部分要求:
1.检验与质量要求:
供应商按约定的交货时间在完成相应的标识更新作业任务后,提请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不仅限于以下情形)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整改到位。
①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本项目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②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③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④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⑤中标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⑥中标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全部责任。
2、质保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
3、交货地点:具体按采购方在本招标文件及清单中指定的地点。若项目竣工后有多余的货物,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将生产好的货物成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封存。
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54个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的标识更新作业。
上述标识更新作业完成标准以单个建设项目全部标识更新内容制作、安装、喷涂、涂刷完毕计数,以完成的建设项目数量计量。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标识更新作业任务的,按照每个建设项目每天扣除1000元的标准扣除合同金额结算。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利息不计)。
四、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对启东市范围54个建设项目附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部分标识(包括人防工程管理标识牌、人防工程导引标识牌、人防车位编号标注“人防”字样等)进行更新制作和安装施工。
1、《启东市人防工程标识更新清单》里的每个建设项目需制作、安装相应套数的人防工程管理标识(包含****人防工程示意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3个标识牌,原有的旧标识牌全部清理干净并做好现场保洁)。
人防工程管理标识制作标准执行《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苏防〔2018〕71号文件)第二章中2.1、2.2、2.3、2.4、2.5各条规定要求(样式见图3)。
人防工程示意图的制作以人防工程平时平面图为依据,人防工程平时平面图由中标单位与采购方主动对接,部分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平面图缺失的,由中标单位根据工程现况实测绘制,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已计入投标报价内。
2、《启东市人防工程标识更新清单》里的每个建设项目需制作、安装相应套数的人防工程导引标识牌,原有的旧标识牌、旧指示牌全部清理干净并做好现场保洁。
人防工程导引标识牌的制作标准执行《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苏防〔2018〕71号文件)第三章中3.7条规定要求(样式见图8、图9)。
人防工程指示牌的生产、安装按《省民防局关于统一全省民防工程标识设置的通知》(苏防规〔2010〕1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仅限于“指示牌”,其他标牌制作标准一律按照苏防〔2018〕71号文执行)。
3、《启东市人防工程标识更新清单》里的每个建设项目中人防工程范围内的每个车位编号前喷涂“人防”2个字。
人防车位“人防”字样喷涂要求执行《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苏防〔2018〕71号文件)第三章3.15条规定要求(样式见图19)。
少量建设项目中人防工程因地面返沙等原因导致无法在地面喷涂“人防”字样的,可在附近相应的墙体或柱体喷涂“人防***左”、“人防***中”、“人防***右”等字样,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已计入投标报价内。
4、《启东市人防工程标识更新清单》工程量仅供参考,投标人为确保工程量准确应当自行到实地踏勘测量,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苏防〔2018〕71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工程量风险因素,后期不得以任务清单工程量不准或描述不清等为由要求增加工程款项。
5、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已竣工交付、业主已停车使用、现场施工条件不利等,投标人后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工期延后或索要额外款项。
6、产品技术指标和制作安装要求
①严格按照《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苏防〔2018〕7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制作标准执行。
②每个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标识更新实施完成后,均需拍摄作业面成果视频,按建设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建档,供项目竣工验收时归档。
四、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3、合同格式:详见附件六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中标。(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货物到场安装完毕,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有效发票和竣工验收证明,支付合同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服务期满(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