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18084
项目名称:象山县人才公寓B组团(丹桂花园二期)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56.6万元;
最高限价:56.6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数量:1项
预算金额:56.6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门牌、后退式停车、禁止驶入标志牌、出口指示牌、车位数字引导牌等;象山县人才公寓B组团(丹桂花园二期)用。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确认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需配合工程总进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实施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9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现场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邮寄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邮寄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考虑到开标地点,建议投标人于2021年07月0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未密封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 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④本项目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无效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5、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6、采用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9、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188414
质疑联系人:陆刚
质疑联系方式:0574-59188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574-278206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炅灵、曹景恺、缑子末、何云海
电 话(询问):0574-27820697
质疑联系人: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7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温馨提示: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