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定桥景区一期项目雕塑及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采购,招标人为四川能投川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泸定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国内贷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雕塑设计、制作安装采购及旅游标识系统材料、设备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定桥景区一期项目雕塑材料、设备物资采购包括且不限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雕塑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小样制作、雕塑监制、制作安装调试、设备物资采购运输以及原有雕塑的拆除和四块保留浮雕的利用等。还包括各项保障措施、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旅游标识系统材料、设备物资采购。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及旅游标识系统材料、设备物资采购(详细工作内容及技术标准见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2 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3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现场的方式在2021年06月19日至2021年06月25日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jpg格式或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盖章资料原件在开标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指定邮箱:920841944@qq.com);
方式二: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时间的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在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99号6栋2单元909)现场递交资料(原件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单位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单位公章);(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证书(单位公章)。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获取可不提供“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建设网(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64号6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能投川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泸定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A座23楼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28-62121860转801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99号6栋单元909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9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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