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泗水县民法典主题公园景观标识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88.2152万元 3、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达到使用要求。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本项目为泗水县民法典主题公园景观标识采购项目,共一个包组。主要采购内容为泗水县民法典主体公园景观标识物,包含宣传栏、宣传牌、主体立体字、电子屏、主题造型标识等货物的购置及安装。 (2)、预算金额:188.215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项目完成后,有利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融入到泗水县百姓日常生活中,引导全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文化,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观念,对营造我县稳定祥和的法治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条款的规定。 项目实施交付地点:满足采购人要求,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实施。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项目售后服务 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 售后服务满足国家、地方标准规范及采购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 采购人自行验收,验收标准应满足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6月22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6-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泗水县司法局(泗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地址:济宁市泗水县泉鑫路
联系人:董福余 联系方式:18596376002
2.采购代理机构:济宁晨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路30圣德大厦东二单元22层2204室
联系人:丰硕 联系方式:1526377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