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小学校园文化标识及校园特色文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1-ZC041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小学校园文化标识及校园特色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797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小学校园文化标识及校园特色文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797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采购预算(元)
1-1
其他货物
校园文化标识及校园特色文化建设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979760.00
197976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021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21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制造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是转账形式,以采购代理机构打印的银行回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方式: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时须提供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进入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3. 本项目完成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 缴纳保证金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9点30分。
5.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代表须提供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办理本项目的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手续。
请投标人报名后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小学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B17 号区银泉路新城小学
联系方式:18820495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7
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