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沂水县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正阳路17号(沂水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539-2274661(沂水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沂蒙路北段号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506-5013室 联系方式:0539-6171899二、采购项目名称:沂水县公安局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320210200024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沂水县公安局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项目 1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6、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110.559775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18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文件、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 3.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并登陆后网上投标备案,备案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售价:0/份五、公告期限:2021年8月12日 至 2021年8月18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日14时0分至2021年9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耀文 联系方式:0539-6171899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