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LDG-CG-20210042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新建综合楼及住院楼建设项目标识系统工程
预算金额:3,238,660.20元
最高限价:3,238,660.20元
采购需求:东港市中心医院新建综合楼及住院楼建设项目标识系统工程采购,包含医院名称楼体标识、楼体名称标识、精神堡垒(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 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应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DDKL0415@163.com,邮件主题“东港市中心医院新建综合楼及住院楼建设项目标识系统工程—报名材料”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3359288,方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
地址:东港市黄海大街149号
联系方式:0415-712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0415-3359288
邮箱地址:DDKL0415@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5027010400207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冰
电 话:041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