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已由西藏昌都市财政局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西藏昌都市群众艺术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CH-XZCD-2118
2.项目名称:昌都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建设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预算金额:3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万元
6.采购需求:昌都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8.供货地点:(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货物、人员和技术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2:30分,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昌都市便民服务中心二楼50#、51#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1)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近3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信用中国无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6)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本单位工作证明材料(10)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上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所有资料须携带原件查验,并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留存,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经核实有误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售价:850元人民币/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
地 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 间: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
地 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昌都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措姆
电 话:13618956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卡若区生格宗花园小区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778454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措姆
电 话:13618956124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