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1、2、3、5、7、9、11号线6S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用于1、2、3、5、7、9、11号线生产所需的6S标识标牌采购,以满足标识维护、标识对标整改、管理需要新增标识的需求。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70万元。
1.2项目范围/概况
本项目主要用于1、2、3、5、7、9、11号线生产所需的6S标识标牌采购,以满足标识维护、标识对标整改、管理需要新增标识的需求,包括:
(一)班组宣传栏、工班宣传标语标识、人员架构图、上墙镜框、设备区房间牌等标识的维护。
(二)PP喷绘标识,对全网旧VI喷绘标识进行整改,如班组宣传栏、人员架构图、上墙镜框内的喷绘。
(三)PC、可移背胶标识,用于制作需长期贴覆的标识,如房间安全责任牌、设备责任牌、站台门标识等。
(四)铝板标志牌,用于制作户外标识,如风亭标识、气瓶启动操作标识等。
(五)有机玻璃板标识,制作垂直电梯按钮标识、闸门标识等。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365 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12月1日,预计竣工时间2022年12月1日。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标识类产品生产企业;
B.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允许一家报价;
[注]:报价人须同时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1年9月14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
不安排。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2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元(¥ 10000 元),在获取询价文件后提交投标文件前提交。
1.14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合约法律部
传真:0755-88960147 邮编:518040
电话: 88960178、88960107 联系人:李工、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