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81-2021-04502
项目编号:441881-2021-04502
项目名称:黎溪镇重点村庄标识及景观节点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9,698.3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黎溪镇重点村庄标识及景观节点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9,698.3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黎溪镇重点村庄标识及景观节点提升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9,698.38 1,309,698.3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1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2、提供2021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1年07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黎溪镇重点村庄标识及景观节点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如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有)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黎溪镇重点村庄标识及景观节点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资格性审查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英德市峰光路城市广场A1对面名都建设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英德市峰光路城市广场A1对面名都建设5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英德市峰光路城市广场A1对面名都建设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英德市黎溪镇府前路黎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28011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英德市峰光路城市广场A1对面名都建设5楼。
联系方式:0763-2882962/19902826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小姐
电 话:0763-2882962/19902826960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