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拟采购以下服务项目,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服务采购事项说明如下:
询价项目内容及要求
1、院大门标识制作
2、院楼顶标识制作
3、院索引牌制作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具有开展本项目的合格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2、具有本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要求
2、验收标准:甲方要求
3、工 期:30天
四、报价要求(请按以下格式进行报价)
表1 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价
小计
1
标识字2.9米*2.9米
11
2
Logo规格:3.6米*3.6米
1
3
不绣钢精工贴金字
17
4
防撞条
60
5
索引牌
2
合计金额
元,税率为 %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方式(手机):
1、本项目最高限价:29万元。该报价为含税报价(请详细标明增值税税率)。
2、报价表中要求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如不是法人签字请同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总价包括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5、在满足我方提出的所有技术、商务条款的供应商的报价中,不含税价格最低者中标。
6、现场踏勘(于10月 20日上午9:00-10:00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13571956912)。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给甲方开具合同总价款的合法有效发票后,9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95%(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不低于结算总额20%)。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届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确认乙方所供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也不存在其他乙方违约的行为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六、报价函构成及要求
请于2021年10月26日10点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寄(送)至本院,报价文件须进行密封,在密封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以快递形式邮寄的报价文件须同时在快递单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未按时寄(送)或缺少以下任何一项内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含报价明细表,工期及付款方式等内容,如不单独说明,默认为供应商响应询价函提出的所有要求);
2、委托授权书;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证件加盖公章;
4、提供应具备的资格能力证明材料(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安全考核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资质);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对应合同、结算发票、任务书等资料复印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林
联系电话:029-81887776 邮寄地址:西安市锦业二路89号
监督电话:029-81887726 邮编:71007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