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中医医院照明标识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0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FMT2021(068)号
2、项目名称:凤县中医医院照明标识工程
3、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1,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凤县中医医院照明标识工程,1批, 采购预算: 1,350,000.00元, 项目概况: 凤县中医医院照明、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医院照明采购安装及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安装(详见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17 00:00:00 至 2021-12-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10)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01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上确认成功后,在发售时间段内(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9时00分-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确认单、单位介绍信、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成功后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经办人员应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10 09: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0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影响,每家供应商开标时只限投标代表一人现场开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凤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凤县天水路17号
联系人:凤县卫生健康局经办
电话:(0917)476271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319178519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三迪金融中心8楼80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