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作为采购机构,就“浙大城市学院校名标识设计制作”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单位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F21102700741。
2.项目名称及预算:浙大城市学院校名标识设计制作,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3.采购内容:浙大城市学院石祥路大门、行政楼、理工科5号楼安装校名标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提供的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时必须提供电子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五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均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手机号。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9日9 点00 分。磋商文件应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建议选择顺丰或EMS)由邮寄快递公司在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浙大城市学院采购中心202室,类似顺丰同城等请谨慎选用。所有应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谈判参与单位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请磋商参与单位确保各自提交的磋商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磋商要求的,本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磋商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磋商应标单位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请按以下格式邮寄:
收件单位(必填):浙大城市学院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行政楼202室(邮编:310015);收件人:李老师;电话:0571-88283637。
寄件单位(必填):磋商参与单位公司全称;地址:xxx(邮编:xxx);寄件人:公司报名人;电话:报名人手机。
寄出后请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及快递单号等相关信息发送至采购中心钉钉账号(zucccgzx),以便查收。
(2)在线磋商时间:2021年11月9日9 点00 分,地点: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7室。
磋商参与单位授权代表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前,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添加【采购中心钉钉号zucccgzx】以便后续参加视频会议磋商。添加时请说明公司全称,加好友后请保持真实姓名显示直至谈判结束。
磋商当天请各磋商参与单位授权代表保持报名手机号的短信、电话、钉钉的在线畅通,如因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顺利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其后果由磋商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另,授权代表、磋商当天参与人,应为同一人,如有特殊情况提前钉钉联系。本项目磋商现场不接收磋商文件,磋商参与单位授权代表一律不现场出席。磋商前将依次向磋商参与单位授权代表发起远程视频通话,项目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进行本次竞争性磋商。
(3)本次竞争性磋商过程取消磋商响应方在谈判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若磋商过程中,视磋商评审小组要求,如需磋商参与单位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承诺,请在收到通知后10-15分钟内按要求填写应标承诺书(附件二)并将扫描件通过钉钉发送至采购中心钉钉账号(zucccgzx)。
9.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电话:0571-88285592。
9.有关提示: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采用非现场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将相关报名文件资料扫描,以pdf文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记名方式报名,报名邮箱:lilei@zucc.edu.cn。未以记名方式登记、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其竞争性磋商将被拒绝。
浙大城市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