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儿童医院委托,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00]XC[CS]2021004、厦门市儿童医院文化导视建设工程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厦门市儿童医院文化导视建设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9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XC[CS]2021004
项目名称:厦门市儿童医院文化导视建设工程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8269.29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848269.29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B07-装修工程 装修工程 1(项) 否 详见项目方案 2848269.29 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描述: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
(4)明细: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描述: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5)明细:信用记录查询 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⑥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6)明细:“信用承诺制”要求 描述: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不是原件扫描件的,有使用CA证书加盖电子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使用签字或签章或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要求。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3)小型、微型企业。(4)监狱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08至2021-11-1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19 14: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兴城联合收标处,详见当天信息屏公示信息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11-19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兴城联合收标处,详见当天信息屏公示信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儿童医院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98号
联系方式:1379925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3层
联系方式:0592-2219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丹
电 话:0592-22195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