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2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YC2021-098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1F000527522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采购项目 1 批 6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安装并投入实际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⑧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8:00 至 2021年12月08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2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97951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联系方式:0795-321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济荣
电话:0795-321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