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对3号楼中医馆门诊标识、标牌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询价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中标人
数量
备注
1
3号楼中医馆门诊标识、标牌
5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5万元。
三、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
四、投标、开标有关规定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rmyy.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14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方式: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无。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规培大楼负一楼开标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5:3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5:30。
(八)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谈判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rmy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883730291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沱湾支路54号
2021.12.13 3号楼中医馆门诊标识、标牌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