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东新城慢行系统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东新城慢行系统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商许可[2019]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锡东新城慢行系统改造一期工程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春风北路东、走马塘西路西、锡山大道北、吼山北路南。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锡东新城慢行系统改造一期工程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造价约 130 万元,为景区沿线增加标志标牌
2.1.3 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月15日,竣工日期:2022年4月15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锡东新城慢行系统改造一期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标识导视系统采购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列明包含标识标牌设计、生产、安装
财务要求: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 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标识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90 万元的标识标牌已完成供货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盖章件);②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自2020/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10/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06日16:00时至2021年01月11日16:00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1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无锡市梁溪区锡惠弄24东大楼603室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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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席英杰
联 系 人:
王成祎、陈薛轲
电 话:
0510-88535066
电 话:
0510-8276013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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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646972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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