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广告灯箱及标识采购及安装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BJYH-SYHW-202201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广告灯箱及标识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l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广告灯箱及标识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广告灯箱及标识采购及安装)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箱广告及标识制造商,
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广告灯箱、标牌标识设计及制作等。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5月至今)应具有单项合同价款在人民币37万元及以上广告灯
箱及标识采购及安装业绩。外埠企业应在北京市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够及时定期的为采购人
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信息的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安全问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16日09时00分到2022年05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因疫情原因采用无接触获取形式,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
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0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07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0层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招标文件领取事宜:
①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电子形式领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将领取资料盖
章版扫描PDF格式,发至SYJL18@163.COM邮箱(邮件须注明XX项目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单
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各潜在投标人发送资料后请主动告知代理机构人员。领
取资料不合格或逾期发送的视为无效资料,不予以发放招标文件;
②领取资料合格的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文件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微
信或支付宝,联系人张工18330215370,郑工13693233065,转账注明单位名称,用途为招
标文件费)。汇款成功后将汇款截图发至sYJL18@163.COM邮箱。
3、招标范围: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广告灯箱及标识采购及安
装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提供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5月至今)应具有单项合同价款在人民币37万元及以上
广告灯箱及标识采购及安装业绩,外埠企业应在北京市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够及时定期的为
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提供合同主要页盖章,外埠企业在北京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①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授权范围“XXX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院甲201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0层
联系人:郑工、张工
电话:51905929-803
电子邮件:sy j1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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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