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X22(TP)007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导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772550
最高限价(元):17725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医院文化宣传栏、门牌、指示牌、导引指示标牌一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7255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医院文化宣传栏、门牌、指示牌、导引指示标牌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12层1204
方式:线下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地 址: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唐凯1356537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2层
联系方式:1809985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180998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