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传染病区开展业务需要。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鹤峰县落实<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
录及标准(2021年版)>实施方案》及《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鹤峰县中心医院传染病区标识标牌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FXZXYY2022014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中心医院传染病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鹤峰县中心医院传染病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参数详见附件1。
(二)项目预算
总预算109760.00元(报价单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要求
1.送货要求
成交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签合同,无不可抗拒因素在15个工作日内按附件1中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到
指定地点。
2.设备安装
在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按采购方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
3.售后服务
质保期≥5年,提供终身维护。无论是否保修期内,均8小时内响应售后,24小时到场并修复。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该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二)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三)具备此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含标识标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询价文件领取
(一)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登录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
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应递交的文件:
1.投标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2);
2.第五款规定的相应承诺函(见附件3);3.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证件(见附件4);
4.报价表(见附件5);
5.售后服务承诺函(附件6);
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效果图、说明等(附件7);
7.政府单位标识标牌类似业绩,提供2份销售合同或2份成交通知书(附件8)。
(二)递交方式
下载附件28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鲜章后将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406336223@qq.com。
(三)递交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前。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9: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时恕不受理。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
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鹤峰县中心医院 颜先生 电话07185297093
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