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0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平利县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HCG2022-004项目名称:平利县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5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平利县全域旅游标
平利县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CG2022-004
项目名称:平利县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发光标志、铭牌 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550,000.00 3,5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08-30 00:00:00 至 2022-10-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供应商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
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平利县全域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
许可证/民办非供应商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
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自述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内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
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须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内已缴存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
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供应商为监
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其他事项:(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
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
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进行线下报名登记确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下载文件:投标供应商线下报名登记确认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供应商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
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各投标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
参与投标,进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呈绿码),如行程码带“*”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阴性)方可进入会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防控政策时刻发生变化,来返安康,请拨打安
康市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915-3319794,提前掌握疫情防控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13891576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0915-8880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3922860752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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