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储备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库区标识标牌系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长乐直属库,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储备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库区标识标牌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入口提示牌、宣传栏、宣传栏-总
平面、宣传栏-车行总平面、导向牌、宣传栏-安全生产、宣传栏-社会主义、宣传栏-进仓注意、花圃标识、花草警示标识、花草
标识等。
3.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6977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139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单位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亏损。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
期之后通过“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得发生违规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03时00分至05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
层902)购买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08月29日下午03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9日下午03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12. 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j.fujian.gov.cn/)、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fjcbl.com/)和公司公告栏上发布。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4楼 邮编:350001
电话:19959363221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814113/13295972501,传真:/
联系人: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