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清流县总医院委托,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423]ZK[CS]2022002、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标识指示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标识指示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2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3]ZK[CS]2022002
项目名称: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标识指示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0642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74064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740642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2061916-发光标志、铭牌 医疗综合大楼标识指示 1(批) 否 详见招标要求 1740642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8-14至2022-08-22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8-25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三层 - 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8-2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三层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总医院
地 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15959845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8-5186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荧、王晓燕
电 话:0598-518666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