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大梦传媒有限公司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溪边村氛围提升)标牌导视系统及亮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09-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溪边村氛围提升)标牌导视系统及亮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X
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溪边村氛围提升)标牌导视系统及亮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宁招[2022]-034号

项目名称: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溪边村氛围提升)标牌导视系统及亮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214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9.214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

金额

技术服务要求

交货(服务)地点

磋商保证金

1

溪边村氛围提升--广告标识

1项

481209元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宁德市大梦传媒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850元

2

溪边村氛围提升--亮化工程

1项

810936元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宁德市大梦传媒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8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无。(3)环境标志产品:无。(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A、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 C、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在响应时,可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或《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 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材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至 2022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QQ:284123794@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大梦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前林路3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 0593-2823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联系方式:小曾18650566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18650566118
下一篇:

德昌县人民医院导视系统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一篇:

环城生态公园一级绿道导视系统专项设计服务(第三次)比选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