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东疆综合保税区主题产业园区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JKJ-2022-0107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9-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东疆综合保税区主题产业园区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JKJ-2022-01071)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东疆综合保税区主题产业园区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东疆综合保税区主题产业园区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JKJ-2022-01071)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东疆综合保税区主题产业园区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2-01071
项目名称:东疆综合保税区主题产业园区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万元
最高限价:17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
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
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75 175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墙体标识及外檐宣传等,具体详见采购
文件。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广告宣传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交通标志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公交站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
单位造成的损失。因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货,供需双方可协商解决。(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
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
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
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
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
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
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
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b、磋商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
个月内资信证明; 3.2021年9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供应商代表
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
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
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到 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领取(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邮箱:tjchenjinkeji@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
联系方式:022-25605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022-27125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杨春旭
电话:022-27125282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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