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2-Y-C-043-001号
项目名称:人防工程标识更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概况:
工程规模:小型维修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采购内容:人防工程标识更新工程。
4.采购范围:人防工程标识更新工程,包括玻璃房支架及部分管道油漆、自流坪楼地面拆除重做、墙面粉刷等施工工程。
5.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健全、合理、规范、高效)、平面布置(布置科学、合理、规范、高效)、施工总体进度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点、关键节点等设置清晰准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劳动力配备及机械设备的投入计划(人员配置配备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高效,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用于该工程的机械及各种设备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设置清晰准确,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设备的使用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季节性施工(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沟通协调(施工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等内容。
6.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施工项目组应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各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安全员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项目组人员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7.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1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采购文件要求、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7.2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9.商务要求:
9.1工期:30日历天。
9.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9.3付款方式:
9.3.1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5%,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97%,留审计审定金额的3%作为保修期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二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工程款付款周期:自满足付款条件后不超过60日。
9.3.2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支付方式:转账。
9.4包装和运输:本项目所涉及的包装和运输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5保险:成交单位的工作人员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6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到现场,并在采购人要求的维修时间内完成维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维修响应时间。
9.7报价方式要求: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
10.验收标准: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并满足采购需求要求。本项目验收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分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
11.工程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整体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8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投标平台。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 CA 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投标平台
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相关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保证人防工程标识更新工程项目进度,需在疫情期间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5.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6.技术支持
6.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6.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7.本公告的采购需求为简要的采购需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
联系人:江鹏 电话:0512-6668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许连中、王燚 0512-69165622、69165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连中、王燚
电话:0512-69165622、69165623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