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度碧道标识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碧道设计导则》和《深圳市碧道标识系统设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在南门河支流段(边溪)、南门河深耕村段和百
安半岛滨海段设置碧道标识系统。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在南门河支流段(边溪)、南门河深耕村段和百安半岛滨海段设置碧道标识系统,其中南门河支流段(边溪)3.9km、南门河深
耕村段0.76km、百安半岛滨海段1.9km。
2.服务要求:
根据《深圳市碧道设计导则》和《深圳市碧道标识系统设计指引》的相关要求设置碧道标识系统,并完成碧道建设自评材料,自
评材料按照《广东万里碧道建设评价标准》(试行)编制,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碧道入口形象标识:设置在碧道的起点、终点停车场,集合点等碧道出入口位置。应设在碧道出入口20m半径范围内适宜位
置,结合周边道路状况及景观设置。
②停车场引导标识:设置时宜靠近去往停车场的车流流线-侧,应结合出入口道路及周边景观绿化设置。
③碧道总平面图:设置在碧道起点位置,主要入口位置。
④导向标识:设置在碧道内重要节点及道路分岔口等位置。
⑤河长公示标识:设置在碧道内河道旁、河道起止点较宽阔位置。
⑥文化宣传标识:用于水利文化、治水文化、环境公益宣传等,设置于碧道内较宽阔位置。
⑦禁止标识:设置在需提醒游客当心的位置,如深水河道边缘、栏杆边缘。
⑧树名牌:用于标明树名,提供树木科普信息,设置在树杆上或树旁,宜采用软钢丝弹簧固定。
⑨地面标识:用于标明碧道名称,设置在碧道地面。
⑩垃圾桶:按照碧道设计导则要求,1km的间距设置1个垃圾桶。
标识牌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南门河支流段(边溪)
标识内
容
入口形象标
识
碧道总平面
图
文化宣传标
识
河长公示标
识
导向标
识
禁止标
识
救生圈标
识
提示标
识
树名
牌
垃圾
桶
地面标
识
标识数
量
2 2 2 1 4 4 4 12 20 4 2南门河深耕村段
标识内
容
入口形象标
识
碧道总平面
图
文化宣传标
识
河长公示标
识
救生圈标
识
地面标
识
说明牌改
造
指示牌改
造
警示牌改
造
标识数
量
1 1 1 1 4 4 2 4 11
百安半岛滨海段
标识内容 入口形象标识 碧道总平面图 文化宣传标识 导向标识 禁止标识 救生圈标识 提示标识 树牌 地面标识
标识数量 2 2 2 2 2 2 2 20 2
3.服务成果:完成碧道标识系统设置,编制碧道建设自评材料并通过验收。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两个月。
2.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本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乙方应予以理解。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合同期满,服务单位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含成果文件),由项目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国家、地方和行
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或报价)文件、合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若因服务单位引起的服务不符招标要求或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约并追究相关
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
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
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1139723098@qq.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
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
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
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889876715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