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将三明生态康养城一期交付区门牌及楼栋标识采购安装工程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现进行公开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三明生态康养城一期交付区门牌及楼栋标识采购安装工程比选;
2. 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生态康养城;
3. 标识标牌具体尺寸规格、工艺、数量详见标识标牌清单表;
4.工期:15日历天,其中生产工期10日历天,安装工期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二、本项目委托服务事项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详见附件清单表)
三、服务取费
本项目的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费按不含税总价298810元计取,总价包含木箱包装、运输、安装(含基础预埋、不含主电源预埋)等除增值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具体单价及数量等详见标识标牌清单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有变更,需附变更页)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近3年内承接过不少于3个,单个不含税合同金额19万元及以上的住宅标识标牌成功案例;
3.比选申请人须提交一份样品(具体要求见附件1),与比选申请材料同时提交。未提供样品或所提供样品与技术指标不符的,视为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5.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委托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参加比选。参加比选人员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否则项目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
6.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须在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材料。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15:00;
2.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会议室;
3.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5.监督部门: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联系电话:15959295086。
六、比选活动程序
1.收件审核。比选代理机构受理比选申请人材料及样品,并由比选人审核资格条件。
2.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到,比选人核验已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未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时到场核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比选函》和《授权委托书》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比选事项、申请报名日期(应在报名时间内)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及《比选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比选函》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满足本选公告规定要求,可参加本次比选名单,以及本次比选办法。
4.抽球比选。从符合条件的比选名单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3家(含)以内候选单位。(按各比选申请单位签到顺序作为代表球号,不在另行抽取。)
随机抽取方式流程:
(1)随机抽取。从符合条件的比选单位中随机抽取3家候选单位,第一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在推荐中选候选人前,比选人应当对拟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选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比选。
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选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比选。
(2)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3)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5.签订合同。中选的单位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 比选人 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6.重新委托。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按顺序位确定第二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如第二家也放弃中选或因客观因素无法承接,可按顺序位确定第三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7.开展服务。中选通知书由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并凭此通知书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开展服务。
七、其他事宜
1.若至比选活动截止时间,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单位时,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
2.中选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比选人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中选单位应在中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选通知书并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比选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验收时随机抽样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与中选清单响应内容材质不一致,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单位更换所有涉及该材质的标识标牌,且比选人有权对中选单位处以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三明生态康养城一期交付区门牌及楼栋标识采购安装工程样品示意图
附件1:下载文件
附件2:工程清单表
(完整的比选文件及附件请联系比选代理机构获取)
比选人: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