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KS(GK)2022013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新院区)VIS导视环境系统精神堡垒宣传栏、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9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英吉沙县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新院区)VIS导视环境系统精神堡垒宣传栏、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VIS导视环境系统精神堡垒宣传栏、标识标牌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等经营性证照;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近四个月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四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及入职后购买的社保);
3、投标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出具近四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5、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税种应非社保相关,新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6、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8、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政采云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深圳城2号楼8-6-1室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喀什市深圳城2号楼8-6-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克孜勒路26号
联系方式:0998-3627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城区行政审批局西侧喀什特区设计(咨询)总部大厦第10层1001
联系方式:18009989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海
电 话:1800998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