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行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22-544-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行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行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
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行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
项目;
三、投标入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行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17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11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南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南楼会议室
七、其他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委托,为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
行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
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行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
标牌项目
2.招标单位: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3.供货地点:沈阳市
4.合同估算:人民币27.3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 工期:45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招标范围: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项目
8. 质量标准:合格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7日8:30~16:30.
2、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7日 8:30~16:30。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11房间。
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2月3日9:30时。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
联系人: 戴经理
电 话: 024-832556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子账号:061880010400190121761675863
联系人:王本熔、刘畅 电 话:(024)23383567-806、8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
联系人:戴经理
电 话:024-83255601
电子邮件:lngcgj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王本锫、刘畅
电 话: 024-23383567-806、805
电子邮件: lngcgj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刘物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