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及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瑞祥院区发热门诊楼顶发光字及标识牌采购
1
180000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二、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 未经邀请的供应商不得临时参与院内谈判;
四、 谈判文件须包含:产品品牌、型号、功能配置、技术参数、单价、数量、总价、服务计划、主要配件价格、保修年限等必要信息。
五、 各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提供法人、企业、产品与经营信息等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A.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B.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D.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社保机构出具授权代表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6)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 谈判文件1式3份。
七、 未尽事宜请联系:许先生13868361607。
八、 谈判日期:2023年01月13日,下午14:30正。
九、 谈判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行政楼9号楼3楼会议室
十、 纪检监督电话:0577-6586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