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门楣灯箱、室内标识及户外广告招牌制作与安装集中定价项目(项 目编号:2023-GZ-0011,招标代理编号:0724-2320S1680898),招标人为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 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门楣灯箱、室内标识及户外广告招牌制作与安装集中定价项 目
1.2 项目编号:2023-GZ-0011
1.3 招标代理编号:0724-2320S1680898
1.4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入围 3 家供应商在合同期之内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全辖营业及办公用房提供门楣灯箱、户外广告招牌制作与安装、室内标识制作与 安装服务。本项目总预估金额 1902.18 万元。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1.5 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在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历天内,如双方均未向对 方发出不再延续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则入围有效期自动顺延 6 个月。
1.6 标包/中标单位/份额划分
1.6.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段。
1.6.2 本项目确定 3 家中标单位,项目分配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 目需求书。
1.7 付款方式
门楣灯箱及户外广告招牌制作与安装按实施项目《标识工程合同》约定的付 款方式支付。室内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以实际订单要求支付。
注:中标单位先与招标人签订《服务采购框架合同》,门楣广告及户外招牌 项目实际发生时再单独与招标人签订《标识工程合同》。室内标识项目采用直接 下单方式。
1.8 招标控制价:
门楣灯箱制作与安装最高限价 3000 元/㎡;户外广告招牌制作与安装最高限 价 4500 元/㎡;室内标识制作与安装最高限价详见项目需求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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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
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
资格;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 3 年内因围标、串标等
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 3 年内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
严重违约行为的、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 列 为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5 投标人须提供“与招标人存在的在途诉讼或在途投诉或未决争议情况或
存在影响招标人正常经营的情况”,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如经招标人发现投标人
存在虚假承诺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2.6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提供《投标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在“国 e 平台”上,具体操作如下:
4.1 国 e 平台的域名及登录方法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 e 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
进 行 登 记 售 标 ( 建 议 使 用 “ QQ ( http://browser.qq.com/ )、 搜 狗
(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4.2 投标人注册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 e 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
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 e 平台用户指南中《平台注册
指引》。
4.3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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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在国 e 平台完成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5)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投标人请务 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 e 平台,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 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北京时间);(5)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 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 e 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 48 小时内 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 PDF 格式。
4.4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招 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 果。
注 :本 项 目在 国 义招 标 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国 e 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只进行登记售标,无须办理 CA 证书。
4.5 投标保证金:¥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文件的递交及会议安排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2 楼 2 号会议室。
5.2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本 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参与唱价的授权代表需单独 携带(无需密封)一份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核查。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 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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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纸质版)的方式,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及国 e 平台网站(www.ebidding.com)等媒 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国 e 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 为准。如有补充更正,均以国 e 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 招标人联系人:何女士,020-389123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7 楼
报 名 联 系 人 、 电 话 及 邮 箱 : 林 梁 威 、 020-37861131 ;linliangwei
项 目 联 系 人 、 电 话 及 邮 箱 : 王 珠 红 、 020-37860743 ;wangzhuhong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443020182300010316
国 e 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
国 e 平台联系人:叶韵诗、叶海恋、李磊
国 e 平台电话:020-37860669、020-37860671
国 e 平 台 电 邮 : yeyunshi@ebidding.com 、 yehailian@ebidding.com 、lilei@ebidding.com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 e 平台网站(www.ebidding.com)。除上述 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 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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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