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一标工程导向标识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R24(2023)-CQGD18-WZCG-007
1.投标人须知
1.1招标条件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已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工程导向标识招标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重庆轨道5A线PPP特许经营协议》
(5)《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导向标识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
1.3工程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为重庆市南北贯通轨道交通的主干线,起点为富华路,途经渝中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和大渡口区,串联大杨石、李家沱和大渡口组团,止于跳磴南站。工程线路全长29.068km,设跨江大桥两座,其中地下线路18.728km,高架线路9.580km。共设1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2座,高架站7座,沿线分别与1号线、2号线、5号线、9号线、12号线和环线换乘。设金鳌寺车辆段1座,富华路停车场1座;新建电厂主变电所1座,同时与既有二号线共享白居寺主变电所。
项目建设期为4年。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一标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九龙坡区,工程范围:富华路停车场(不含装饰装修)至电厂站(含)及出入线区间工程,包含富华路停车场(不含装饰装修)、富华路站、歇台子站、奥体中心站、石桥坪站、杨家坪站、滩子口站、黄桷坪站、四川美院站、电厂站车站及区间、富华路出入线区间装饰装修(含砌体工程)、导向标识、附属设施、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管网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工程。
1.4招标内容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一标(富华路-电厂站)工程车站、区间、停车场导向标识招标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监造、安装施工、试验、保险、仓储、运输、调试、设计联络、验收、质保期服务、检测、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以及与土建设计、设备系统设计、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单位配合接口相关事宜。
1.5.招标主体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1.6包件划分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投标保函(万)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导向标识(含安装、验收、验收)
DXBS01
个
8
1208
200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如下:
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供应商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除应满足以上资格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应不少于3年(截止至投标日),且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2.2生产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物资具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2.3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4信誉要求:(2017年至今)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说明正本。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资信(信贷)情况良好;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7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未在最近五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5质量及业绩要求
2.5.1导向标识生产厂家具有已经成功地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经验,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2015 质量体系认证及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近5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车站(或铁路或机场)导向标识业绩。
剑鱼认证服务
2.5.5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应满足以上质量及业绩相应要求。
2.6其他要求
2.6.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2.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2.6.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2.6.5 投标人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2.7 执行标准
2.7.1本次招标物资设备应执行且不限于以下标准。在供货期间如有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则产品应符合新标准要求。
2.7.2导向标识类:
导向标识类《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GB 50458-2008)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总则》(GB/T 16900-2008)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GB/T 18574-2008)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GB/T 16903-202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GB/T 10001.3-202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GB/T 15566.1-2020)
《图形符号 术语》(GB/T 15565-2020)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2012)
《安全色》(GB 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消防安全标志 第一部分:标志》(GB 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应急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建筑物内》(GB/T 23809.1-202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0501.1-2013)
《重庆市轨道交通标识系统设置标准》(渝轨道发 2014(49 号)
《重庆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标准》(DBJ50/T-274-2017)
《重庆市轨道交通标准化设计图集(一)》渝轨道发(2011)200 号
《重庆市轨道交通标准化设计图集(二)》渝轨道发(2012)177 号
《重庆市轨道交通标准化设计图集(三)》渝轨道发(2013)247 号
《重庆市轨道交通标准化设计图集(四)》渝轨道发(2016)56 号
《关于严格执行新线运营需求相关设计工作的联系单》
《关于优化二轮线路车站导向标识系统相关内容的请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网银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上须注明重庆轨道十八号线项目、包件名称及标书服务费),一包一投。投标人派代表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持单位授权书、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转帐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将上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572938461@qq.com,邮件正文载明公司名称,所投包件、联系人、联系电话。
3.2发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3.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答疑
4.1申请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需在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提疑。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8时00分
形式:凭账号密码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通过在线方式进行提问。
4.2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7 时00分
答疑文件发送方式: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澄清补遗栏目统一向潜在投标人发布澄清补遗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上午8时30分-9时00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会议室。
5.2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标册、经济标册分别装订密封后,再一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并注明“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00分前不得开封”。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份;PDF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含正本所有内容,另作Excel表格报价单,U盘单独密封,与纸制标书一同递交)。
6开标
6.1开标形式
开标形式为线下现场开标。先开商务技术标,通过商务技术标评审的再开经济标,未通过商务技术标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2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会议室。
6.3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魏先生
联系方式:18226070212 13220228783
9.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220228783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朱先生 电话:18226070212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0100102401711485
10.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轨道交通分公司物设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常规系统一标项目经理部法律合规官。
电话:17602342005
在申请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申请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