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CXZB20230322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溪镇龙沙高速口景观标识工程已由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24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赤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乡镇及建设平台-交易公告栏(网址: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15:00止,地点为苍南县赤溪镇文体中心会议室(赤溪镇鹤翔路68号)。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15:00,地点为苍南县赤溪镇文体中心会议室(赤溪镇鹤翔路6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提问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12:00之前。
5.5 答疑时间:2023年3月28日下午17:00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为避免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次允许进入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大于10家,投标人分批次入场递交。各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时间风险,尽早抵达开标地点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自2023年3月29日12时00分始至15时00分止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较晚抵达开标地点遇到排队人数过多仍需等候进场等其他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58706653
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华
电 话:0577-59878759、13676560393
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赤溪镇招投标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