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杭州丁桥项目40号楼商业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城杭州丁桥项目40号楼商业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
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 采购范围:华侨城杭州丁桥项目40号楼商业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商场室内各类导视牌、人行导向标示、广告灯箱、墙面标识等制作、安装、试验与检测等;(2)其他图纸中要求制作及安装完成的内容。
2.2计划工期: 整体工期45日历天,暂定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包括乙方施工准备时间)。
2.3建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临丁路与丁桥路交叉口芳菲与城项目40号楼。
2.4项目规模:华侨城杭州丁桥项目40#AB楼商业,建筑总面积:65287.07m²。建筑层数为14层,消防高度为48.35m,规划高度为49.85m,建筑高度为48.35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招标范围为商业商务用房项目40#楼商业地上三层室内公共区域,占地面积约为6200m²。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甲方图纸、技术要求,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3.1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履约能力,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五年及以上项目经理的管理经验,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专业)的执业资格;负责一切对外协调及对内施令;须长时间驻守工地;
□(6)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
R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部分项目的资质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本采购项目。
4.1应邀截止时间:2023年4 月5 日23 时59 分
4.2提疑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7时00分
4.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00分
(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腾讯会议。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招 标 人:杭州兰侨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丁桥路与临丁路交叉口芳菲与城40号楼4楼
联 系 人:邱国荣
联 系 方 式:15927594295
电 子 邮 件 :3524265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