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李港村乡振兴生态宜居先进村道口
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李港村乡振兴生态宜居先进村道口标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李港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生态宜居先进村上级补助以及镇、村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李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1.2建设规模: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李港村乡振兴生态宜居先进村道口标识工程。
2.1.3工期要求:3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4其他: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为三年,结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要求验收,栽种的苗木的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养护级别和养护期为准,当年绿化存活率达80%,养护期末存活率达95%”。
2.2招标范围: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李港村乡振兴生态宜居先进村道口标识工程位于兴五路与沿江公路交界口。以板鹞风筝为主题的标识,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清单工程量复核,标识每年的维修维护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地下电缆和周围设施由中标人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此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养老保险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另外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 2023 年 04月 20日 14 时 30 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市通州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月 20 日 14 时 30 分。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设计费:
以板鹞风筝为主题的标识的设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费为19457.59元,投标人自行考虑此费用,此项费用单独列支,不包含在报价中。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4009280095-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无工作人员审核。
(5)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10. 其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招标项目废标:
(1)经评标委员会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单位预算的;
(3)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李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李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995259338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鑫乾国际广场B幢西单元201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85139565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2023 年 04 月